計畫 Q&A

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計畫目標為何?
補助學校在計畫執行期間(1年)內,鼓勵學校具技術含量的技術團隊成立新創公司,或培育學校衍生已成立3年內的新創公司加速成長。
申請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對象為何?
限依法設立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申請。
如何申請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補助?
事先在學校內部辦理計畫申請程序後(如研發處辦理計畫申請),透過國科會七大科研產業化平台的主導學校(臺大、清大、陽明交大、成大、中興、中央、中山)辦理統一送件事宜,並於每年6/1-6/30申請期間,由七大平台主導學校彙整送件至學界科專專案辦公室。
科研產業化平台之聯盟學校,請透過所歸屬平台的主導學校辦理送件;若非屬任一平台的學校,可另與任一主導學校洽談協助送件相關事宜。
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可申請的補助經費是多少?
「價創2.0」分兩種型態:
1.促新創類型:目標成立新創公司,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,補助經費最多一年3,000萬元。
2.育新創類型:目標培育學校成立3年內的新創公司成長,計畫執行期間為1年,補助經費最多一年2,000萬元。
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何時開放申請?
原則上每年6/1~6/30開放申請,如有變動則依實際公告時程辦理。
申請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後,審查進度為何?多久會知道結果?
審查進度:文件檢核(約2週)→書面審查(約1.5個月) →會議審查(約1.5個月) →決審會(約2週);整體約4個月後會發函通知學校審查結果。
參加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會議審查簡報時間多久?
會議審查以集中批次審查方式辦理,因審議時間緊湊,因此安排學校團隊參加會議審查的簡報時間為15分鐘、Q&A時間為40分鐘。
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之補助經費使用原則為何?
補助經費撥款對象為執行計畫的學校,因此補助經費僅限執行學校報支使用。(學校所衍生成立的新創公司、共同執行業者的相關支出不得使用補助款進行報支)。
執行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之計畫研發成果歸屬為何?
執行計畫的研發成果如技術、原型、著作、專利、營業秘密、智慧財產權…等,原則上所有權是歸屬於執行計畫的學校所有;但如果研發成果有涉及國家安全相關或因研發成果的性質、影響性等,事先被認定研發成果應歸屬國家所有者,應歸屬國家所有。
執行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之計畫研發成果技術移轉方式有哪些?
為鼓勵學校積極促成新創事業,並使新創事業具技術競爭力,學校研發成果以有價讓與方式給新創公司為優先;另學校與新創團隊如達成協議,亦得以其他方式(如獨家授權、非專屬授權…等)公開及有償方式進行技術移轉。
執行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」(簡稱「價創2.0」)之計畫研發成果技術移轉金額是否有要求?是否要回饋給經濟部?此外是否有其他獎勵措施?
執行「價創2.0」計畫,研發成果技術移轉金額最低需達到計畫補助經費40%,並鼓勵學校與新創團隊以技術股方式取得新創公司股權,研發成果收入之20%應繳交國庫;執行單位如果曾受不同單位補助,執行單位可依各部會資助該成果之貢獻比例上繳不同部會, 其中上繳經濟部部分不得低於該繳庫額度的50%。
另為鼓勵學校新創團隊積極發展新創事業,學校與新創團隊取得新創公司的原始股權佔比超過80%,可向經濟部申請適用新創專章,學校可享有研發成果「使用前免公告」、「國外使用免報部」的好處,另新創公司募資金額大於計畫補助經費,更可享有研發成果「收入繳國庫得減半」的優惠。